如果你問我們現在是活在什麼樣的一個時代,後現代理論家大概會給你這樣的一個解釋:「中午吃麥當勞,晚上吃本地料理。人在東京,身上噴的卻是巴黎的香水,穿的是香港製造的衣服。」一切都是沒有界限的,或是像後現代理論家李歐塔所說的折衷主義。
Hip Hop音樂的誕生時間和這些最初對於後現代文化的爭論幾乎同時出現,它們都是大眾的,沒有上下層階級之分的,眾生喧嘩的,或甚至是波特在他那本驚異的流行語(sPeCtaCuLar VernACulArs)中所提到-「跨越國界的」。它在眾人並不十分留意的情況下在美國總統卡特選舉的那一年誕生於紐約市的曼哈頓上城與南布朗區,整個1970年代中期,在Clive "Kool Herc" Campbell、Afrika Bambaataa、Grandmaster Flash以及D. J. Hollywood的催生下,它終於呱呱墜地。這些DJ們發現只要他們妥善地運用兩個唱片轉盤和混音器便能夠連續放出一首接一首的舞曲,也可以藉著用麥克風呼喊吵熱舞池的氣氛。
Clive "Kool Herc" Campellg十二歲才由牙買加移居美國,一般認為他是史上第一位真正的饒舌歌手;來自紐約南布朗區的Afrika Bambaataa則試著打破黑/白人音樂的界限,他創立的祖魯國度(Zulu Nation)是一個「黑人中心主義」的團體,試圖在處於弱勢的情況下同美國主流文化競爭;來自中布朗區的Grandmaster Flash則試著用敘事的方式rap以取代之前語句過於單調簡單的歌詞;D. J. Hollywood來自有名的紐約哈林區,以複雜和快速的饒舌風格著稱。
但是,Hip Hop一詞究竟是從何而來的呢?我們現在一般公認的Hip Hop文化大抵由三部分構成,即饒舌音樂、街舞、塗鴉藝術,而Hip Hop一詞的來源則有兩種說法:第一種由D. J. Hollywood所提出,他說那是他在放歌時拿著麥克風對舞池中人群所叫嚷的“to the hip hop the hippy hippy hippy hippy hippy hop and you don't stop"所衍生而來;而根據Afrika Bambaataa 的說法,那是他借用當時南布朗區一個名叫Loveburg Starski常在放歌時說的一句話"Hip hop, you don't stop"來定義這個文化的。
那麼,我們又要如何定義rap饒舌音樂呢?紐約大學非裔研究的助教授派翠西亞蘿絲在她的「當今美國饒舌音樂和黑人文化」一書中是這樣定義的:「饒舌音樂是一種伴隨著以高度韻律及電子合成音樂的韻文式說故事方式。男性的饒舌歌手在歌詞中表現的方式常是以一個年輕男性的觀點,在一個合理的方式下要求社會地位,其中包括如何避開幫派壓力,卻仍得到地方上尊敬,以及如何克服失去在槍戰或用毒過量喪生的朋友的痛苦。女性饒舌歌手歌詞中則充滿著對男人的愛的懷疑,或是關於女孩和毒犯扯上關係卻又無法自拔的故事。
2Pac、Notorious B.I.G.以及Public Enemy是美國黑人評論家尼爾森喬治筆下「虛無與否定的詩人,總是激怒主流文化的守門人與黑人社會中畏懼上帝的公民。」的確,正如派翠西雅蘿絲在稍後提到的,美國主流文化對hip hop文化的態度一向是一種「禁忌的敘事」,或是「反抗的象徵」。它所反抗的,所挑戰的,自然是美國以盎格魯撒克遜為主的主流價值。只是,進入90年代之後,隨著饒舌音樂和電影、MTV、電台、廣告越來越頻繁的結合,它也逐漸被主流文化收編到其版圖之中。某些M. C. 開始放棄批判性的辛辣歌詞,而改以商業利益為其導向。就像美國大眾文化評論家約翰費斯克在他的理解大眾文化一書中提到的關於牛仔褲的例子一般,原本穿「破掉的牛仔褲」是消費者對於支配階級的抵抗,而支配階級對此的因應之道則是將這種撕裂和變形,穿「破掉的牛仔褲」和商業結合,變成一種時尚、一種風潮。他們開始從工廠製造「破掉的牛仔褲」,成功地將這種反抗行為收編、吸納,並且從中獲利。這種收編正是對hip hop文化的收編,hip hop文化原本的反抗精神現在成的獲利的工具,雖然M.C.們並不見得會認為這種收編為他們所帶來的商業利益和成功有何不妥,但在文化層面而言他們又已不知不覺地回到了被支配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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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p 03 Sat 2005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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